尽管已耗时五年有余,但围绕红牛股东的这场纷争,仍在不断上演新的戏码。2021年1月5日,天丝医药发布声明称,依据商标许可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合资公司使用并宣传“红牛系列商标”并不能取得商标权,终审判决再次明确“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归天丝集团,驳回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同时,中国红牛方面强调,二审判决并未涉及中国红牛在 1995 年 11 月 10 日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该协议之争议仍在其他法院另案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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