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饿了么”和“饿了吗”不正当竞争纠纷官司有了结果,“饿了吗”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并赔偿1万元合理费用。 据悉,“饿了吗”关联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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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状告【饿了吗】商标侵权胜诉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1099 关键词:福建商标 餐饮住宿商标转让
近日,“饿了么”和“饿了吗”不正当竞争纠纷官司有了结果,“饿了吗”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并赔偿1万元合理费用。 据悉,“饿了吗”关联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法院查询发现,饿了吗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业名称中包含诸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针对上述情况,单立军在庭审中并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仅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且其并未实际出资。对此,法院认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并赔偿合理费用一万元;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第一、饿了吗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第二、饿了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合理费用10000元。
记者注意到,该判决于去年5月29日宣判,2020年9月8日,饿了吗改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9日又改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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