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好, 欢迎来到带路商标转让网
“两江游”系列商标被抢注,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1016 关键词:重庆商标 运输贮藏商标转让
两江游船是重庆的重点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交运明月”“交运明珠”“满江红”等旅游标识已在重庆旅游运输行业使用宣传多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检察官,我们是正规旅游公司,售卖重庆‘两江游’系列游船船票也犯法吗?”2023年11月,B公司负责人在向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时问道。原来,成都B旅游公司因为网络售卖重庆“两江游”船票,而被A公司告上了法庭。
收到线索后,渝中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随即走访了经营“两江游”游船船票发售业务的客轮公司,在询问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我们公司日前在准备注册‘交运’系列商标时,发现商标已经被A旅游服务公司提前抢先注册了!”
检察官随即通过检察大数据系统和企业查询软件对A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发现A旅游网站开发公司有多起商标注册行为。又向区法院调取A公司近年来诉讼情况,发现其涉及多起民事诉讼案件。职业经验与敏感告诉检察官,“这极有可能涉及恶意囤积商标与恶意诉讼!”
随着调查的逐渐深入,更多信息浮出了水面。原来,A公司一直以来以经营旅游网站为主业,附带经营售卖“两江游”系列船票,在个人无船舶生产、销售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自2016年起至2023年期间,将大量与“两江游”“两江夜游”相关的名称标识在多个经营类别中反复申请注册商标,且在其被相关客轮公司申请强制撤销其注册的“世纪天子”等系列商标的情况下,仍然以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为由7次向同业经营者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求,包括B公司在内的全国各地多家旅游服务企业因为使用“满江红”“交运明珠”等字样作为商业宣传广告,都被A公司送上了被告席。
“‘交运明月’‘满江红’‘交运明珠’是重庆某客轮公司的游船名称,我们公司售卖‘两江游’系列船票,不可避免会使用到其名称,我认为A公司通过诉讼打压同业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B公司负责人说道。
检察官通过川渝检察协作机制联系到远在成都的B公司,向其了解询问更多涉案情况及司法诉求。检察官还询问了A公司负责人,在详细了解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商标动机等情况后,综合认定了A公司不以使用为目的,在他人使用在先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抢注“两江游”等公共旅游资源商标,并针对同业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以此打压竞争对手,系典型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和恶意诉讼行为。
2024年12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渝中区法院、渝中区文旅委、中华商标委员会共同召开磋商会议,会议一致认定A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注册商标与恶意诉讼,并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1月25日,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A公司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商标使用行为,2024年3月21日,渝中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恶意注册行为的防范、监测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国家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线索,撤销该涉案商标,并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4月19日,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公司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并监督涉案公司撤销了恶意抢注的全部商标。
4月23日,渝中区检察院又联合多家职能部门回访客轮公司,随后召开了品牌建设联席会,各单位表示将以办理此案为契机,以旅游品牌建设指导站为依托,进一步深化“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旅游品牌打造与保护,共同擦亮重庆旅游“金字招牌”。
上一篇:商标审核流程到底如何查看呢?
现在很多的品牌对于公司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在中国境内,在国际上有着响亮的品牌,也是企...
5月1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决定在全...
知识产权律师,其实是从律师从业专业里面细分出来的,这个专业方向主要处理的是商标、专利、著作权...
目前为止,商标注册已经很普遍了,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会去注册商标,这时也会有很多的人在保管商标...
在探讨两个字的商标如何判断是否近似前,我们需要理解商标近似判断的大原则:是否容易造成消费者的...
4月25日下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平顶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
所有商标都是R标
7x24小时服务热线
一对一专业客服
签订保障协议
商标转让全程公证
保证100%转让成功
关注公众号有惊喜
服务微信号